負債的計稅基礎_2024年中級會計實務需要掌握知識點
理想與現實之間的距離很長,如果你不努力永遠實現不了。2024年中級會計師學習正在進行中,想要實現自己的理想,就努力堅持學習到最后。
【知識點】負債的計稅基礎
【所屬章節】第十七章 所得稅
負債的計稅基礎
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
負債的確認與償還一般不會影響企業未來期間的損益,也不會影響其未來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因此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為0,計稅基礎即為賬面價值。例如,企業的短期借款、應付賬款等。
但是某些情況下,負債的確認可能會影響企業的損益,進而影響不同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使其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之間產生差異,如按照會計準則規定確認的某些預計負債。
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期間按照稅法規定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
(一)預計負債
根據本書收入章節的相關規定,對于不能作為單項履約義務的質量保證,企業應當按照本書或有事項準則的相關規定,將預計提供售后服務發生的支出在銷售當期確認為費用,同時確認預計負債。如果稅法規定,與銷售產品相關的支出應于發生時稅前扣除。因該類事項產生的預計負債在期末的計稅基礎為其賬面價值與未來期間可稅前扣除的金額之間的差額,如有關的支出實際發生時可全額稅前扣除,其計稅基礎為0。
因其他事項確認的預計負債,應按照稅法規定的計稅原則確定其計稅基礎。某些情況下某些事項確認的預計負債,如果稅法規定無論是否實際發生均不允許稅前扣除,即未來期間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為0,則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相同。
(二)合同負債
1.合同負債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如房地產開發企業),計稅基礎為0。
2.合同負債未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稅基礎與賬面價值相等。
(三)應付職工薪酬
會計準則規定,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給予的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均應作為企業的成本、費用,在未支付之前確認為負債。稅法對于合理的職工薪酬基本允許稅前扣除,相關應付職工薪酬負債的賬面價值等于計稅基礎。
(四)其他負債
企業的其他負債項目,如企業應交的罰款和滯納金等,在尚未支付之前按照會計準則規定確認為費用,同時作為負債反映。稅法規定,罰款和滯納金不得稅前扣除,其計稅基礎為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稅時可予稅前扣除的金額0之間的差額,即計稅基礎等于賬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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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選擇題】下列各項有關負債計稅基礎的說法中,不正確的有( )。
A. 合同負債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一定相等且不產生暫時性差異
B. 稅法對于合理的職工薪酬基本允許稅前扣除,對于不合理的職工薪酬,以后期間不允許稅前扣除,相關應付職工薪酬的賬面價值等于計稅基礎
C. 罰款和滯納金稅法規定不允許稅前扣除,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相等
D. 提供債務擔保確認的預計負債的計稅基礎為0,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的差異產生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正確答案】 A,D
【答案解析】
合同負債會計上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確認為負債,稅法對于收入的確認原則一般與會計規定相同,此時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相等,但是如果不符合會計準則規定的收入確認條件但按照稅法規定應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的,有關的合同負債的計稅基礎為0,所以選項A不正確;提供債務擔保發生的支出稅法不允許稅前扣除,故預計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可抵扣金額=賬面價值-0=賬面價值,所以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相等,不產生暫時性差異,選項D不正確。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2024年《中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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