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確認的原則_2021年中級會計實務必備知識點
站在茫茫大海,遙望著海的那一邊,憧憬這對海那邊的向往,正是對未知的不了解與向往,所以才有了去追逐未來的勇氣。2021年中級會計師備考已經開始,中級會計實務2021年必備知識點已為大家準備好了,快來學習吧!戳我查看《中級會計實務》必備知識點匯總。
【內容導航】
收入確認的原則
【所屬章節】
第十一章 收入
【知識點】收入確認的原則
收入確認的原則
企業應當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約義務,即在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控制權時確認收入。
取得商品控制權同時包括下列三項要素:
一是能力。即客戶必須擁有現時權利,能夠主導該商品的使用并從中獲得幾乎全部經濟利益。
二是主導該商品的使用。客戶有能力主導該商品的使用,是指客戶有權使用該商品,或者能夠允許或阻止其他方使用該商品。
三是能夠獲得幾乎全部的經濟利益。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知識點選自張志鳳老師《中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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