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組可收回金額和賬面價值的確定_2021年中級會計實務預習知識點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想要在中級會計的考試中取得優異的成績,現在就努力的去學習吧!中級會計考試預習階段知識點正在更新,大家快來學習吧!
【內容導航】
資產組可收回金額和賬面價值的確定
【所屬章節】
第7章資產減值
【知識點】資產組可收回金額和賬面價值的確定
資產組可收回金額和賬面價值的確定
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應當按照該資產組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
資產組的賬面價值應當包括可直接歸屬于資產組與可以合理和一致地分攤至資產組的資產賬面價值,通常不應當包括已確認負債的賬面價值,但如不考慮該負債金額就無法確定資產組可收回金額的除外。這是因為在預計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時,既不包括與該資產組的資產無關的現金流量,也不包括與已在財務報表中確認的負債有關的現金流量。
資產組處置時如要求購買者承擔一項負債(如環境恢復負債等)、該負債金額已經確認并計入相關資產賬面價值,而且企業只能取得包括上述資產和負債在內的單一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的,為了比較資產組的賬面價值和可收回金額,在確定資產組的賬面價值及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時,應當將已確認的負債金額從資產的賬面價值或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中扣除。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2020年《中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