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模式的變更_2020年中級會計實務預習知識點
想要收獲勝利的果實,就必須要經過努力學習的過程。想要在2020年中級會計的考試中取得優異的成績,就要在備考的時候把握住時間好好進行學習!
【內容導航】
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模式的變更
【所屬章節】
第四章 投資性房地產
【知識點】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模式的變更
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模式的變更
企業對投資性房地產的計量模式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成本模式轉為公允價值模式的,應當作為會計政策變更處理,將計量模式變更時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調整期初留存收益(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
【特別提示】
已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轉換日的公允價值)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貸:投資性房地產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倒擠,可借可貸)
盈余公積 (倒擠,可借可貸)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知識點選自張敬富老師《中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