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未行使的權利_2019年中級會計實務必備知識點
2019年中級會計考試離大家越來越近了,在學習中級會計的過程中,大家一定不要只注重新知識的積累,同時也要不斷復習以前的知識!
【內容導航】
客戶未行使的權利
【所屬章節(jié)】
第十三章 收入
【知識點】客戶未行使的權利
客戶未行使的權利
1.企業(yè)向客戶預收銷售商品款項的,應當首先將該款項確認為合同負債,待履行了相關履約義務時再轉為收入。
2.當企業(yè)預收款項無需退回,且客戶可能會放棄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權利時(如:放棄儲值卡的使用等),企業(yè)預期將有權獲得與客戶所放棄的合同權利相關的金額的,應當按照客戶行使合同權利的模式按比例將上述金額確認為收入;
否則,企業(yè)只有在客戶要求其履行剩余履約義務的可能性極低時,才能將上述負債的相關余額轉為收入。
3.如果有相關法律規(guī)定,企業(yè)所收取的與客戶未行使權利相關的款項須轉交給其他方的(例如,法律規(guī)定無人認領的財產需上交政府),企業(yè)不應將其確認為收入。
中級會計的學習需要有一定的耐心,有耐心才會將紛繁復雜的知識點學習清楚,中級會計考試已經快要來臨,抓緊時間學習吧,爭取一次通過考試取得中級會計師證書!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敬富老師《中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