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6年《中級會計實務》答疑精選:來料加工代制品。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企業接受外來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驗收入庫后應視同企業的產成品是存貨。而根據經濟合同接受其他單位委托加工的物資是不屬于存貨的。這兩點怎么區分?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提示】企業接受外來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驗收入庫后,應視同企業的產成品。
【舉例】接受丙公司的來料加工業務,來料加工原材料的公允價值為400萬元。至期末,來料加工業務尚未完成,共計領用來料加工原材料的40%,實際發生加工成本340萬元,實際加工中使用的來料部分的材料的價值不能計入本企業存貨的成本。
發生制造費用60萬元。則計入企業存貨部分的成本為340+60=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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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