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中級會計實務》第十二章“債務重組”第二節重點精講:債務重組的會計處理,本節內容主要介紹將債務轉為資本。
【“將債務轉為資本”相關知識點】
1.將債務轉為資本
【重點精講】:將債務轉為資本
(一)債務人的會計處理
借:應付賬款等
貸:股本(或實收資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或資本溢價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
注:“股本(或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資本溢價或股本溢價”之和反映的是股份的公允價值總額。
(二)債權人的會計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等(公允價值)
壞賬準備
營業外支出(借方差額)
貸:應收賬款
資產減值損失(貸方差額)
(本文內容版權歸東奧會計在線所有 轉載請注明出處)
東奧網站發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4《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 上一個文章: 2015年《中級會計實務》重點精講:以資產清償債務
- 下一個文章: 2015年《中級會計實務》重點精講:修改其他債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