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結余與結余分配的核算
1.經營結余
經營結余核算事業單位在一定期間各項經營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期末計算經營結余時,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年度終了,單位應將實現的經營結余全數轉入"結余分配"科目,結轉后經營結余科目無余額。如為虧損則不結轉。
2.事業結余
事業結余核算事業單位在一定期間除經營收支外各項收支相抵后的余額(不含實行預算外資金結余上繳辦法的預算外資金結余)。期末計算結余時,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年度終了,單位應將當年實現的結余全數轉入"結余分配"科目,結轉后,事業結余科目無余額。
3.結余分配
結余分配科目核算事業單位當年結余分配的情況和結果。
(六)對外投資
1.債券投資
(1)事業單位購入各種債券形成的對外投資
借:對外投資【實際支付的款項】
貸:銀行存款
同時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2)到期收回或出售
借:銀行存款
其他收入【差額】
貸:對外投資
其他收入【差額】
同時,調整事業基金的明細科目。
借: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貸:事業基金——一般基金
2.事業單位以固定資產對外投資
借:對外投資【應按評估價或合同、協議確認的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借:固定基金【賬面原價】
貸:固定資產
3.以材料對外投資
(1)屬于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向其他單位投出材料
借:對外投資【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差額】
貸:材料【按材料賬面價值(不含增值稅)】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事業基金——投資基金【差額】
同時
借:事業基金——一般基金【按材料的賬面價值】
貸:事業基金——投資基金
(2)屬于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對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借記"對外投資"科目,按材料賬面價值(含稅)貸記"材料"科目。按合同協議確定的價值與材料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或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同時,按材料賬面價值,借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貸記"事業基金——投資基金"科目。
(七)固定資產融資及修繕
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核算特點:固定資產一般不計提折舊。除了融資租入固定資產之外,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賬面余額與固定基金的賬面余額應當相等。
1.盤盈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固定基金
2.因報廢、毀損、盤虧及出售等原因減少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基金
貸: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原值】
報經批準不需要上繳的,清理報廢、毀損固定資產的殘值變價收入和清理費用列入專用基金科目中的修購基金
借:銀行存款
貸:專用基金——修購基金
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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