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經濟法》恒考點講解及練習題:公司的法人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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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2.公司為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接受擔保的股東或者受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該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回避+出席+表決權>1/2)
3.關聯交易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述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關聯交易損害公司利益,原告公司依據公司法規定請求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賠償所造成的損失,被告僅以該交易已經履行了信息披露、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為由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公司原則上不得成為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
【判斷題】
法人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可以由分支機構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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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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