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宅備考!看郭守杰老師如何解讀中級會計《經濟法》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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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也正因如此,同學們更要在中級會計備考的過程中加倍努力!上一場郭守杰老師為大家講解了中級會計經濟法的學習方法,今天郭老師為大家帶來的是中級會計《經濟法》科目的開篇:第一章總論!現在就和小編一起來回顧一下郭老師的精彩講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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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經濟法》科目,考試滿分為100分,而從近三年第一章的平均分值看,第一章的占比還是比較大,因此同學們在學習的時候還是要好好把握!
提示:第一章題型全部為客觀題;但是在綜合題中偶爾也會有所涉及!
第一章共6個單元,23個考點,但是大多數是不需要死記硬背的,死記硬背的可能是一些數字,而需要記憶的數字也不多,加在一起不超過10個!
郭老師判斷,第一章的教材不會進行重大的調整,因為絕大多數內容前兩年已經調整,大家在學習的時候按照新的課程來聽就可以!
2019年第一章的分值分別為9分和10分,可見第一章在中級會計經濟法的考試中還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大家要好好把握!
第一章共6個單元,分別為:經濟法概述、民事法律行為、代理、經濟仲裁、民事訴訟以及訴訟時效制度!
主要講兩個知識點:經濟法的淵源和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主要包括:憲法、法律、法規、規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項條例、司法解釋、國際條約、協定。
提示: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地方性法規是由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常委員會制定;地方政府規章是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司法解釋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視頻回顧>>】
解釋:1、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同級地方政府規章;2、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
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但是民事行為能力需要區分,共有三個類型!
1、年齡小于8周歲,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大于等于8周歲小于18周歲,99%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但是如果完全不能辨認自己的行為,則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大于等于16周歲小于18周歲,并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則視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3、大于等于18周歲,99%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完全不能辨認自己的行為,則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如果不能完全辨認自己的行為,則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提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是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是不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可以請其監護人代其實施!【視頻回顧>>】
民事法律行為包含以下考點: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是一種事實行為,必須通過意思表示,通過意思表示來設定合同關系。【視頻回顧>>】
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為,是中級會計考生必須掌握的!
注意:贈與合同是屬于雙方民事法律行為,但是是單務合同!訂立遺囑是單方民事法律行為,根據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但是是雙務合同!【視頻回顧>>】
提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100%無效;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行為人與相對人與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視頻回顧>>】
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是非常重要的考點,是中級會計考生們必須要掌握的!下面就來一起看看!
特征1:在被撤銷之前其效力已經發生,未經撤銷,其效力不消滅;
特征2:應由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行使,且撤銷權人必須通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關行使撤銷權;
特征3:撤銷權人對權利的行使具有選擇權;
特征4:該行為已經撤銷,則視為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視頻回顧>>】
包括:重大誤解;顯示公平;脅迫;欺詐這四類,但是大家不要一味地就是死記硬背,要注重理解,用圖的形式將這幾個種類畫出來,這樣理解起來更容易,記憶也更容易!
提示:在中級會計經濟法的學習過程中,大家一定要做好的習題,好的題目可以更好的、更形象的幫助大家理解考點!做題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主要是要將考點理解消化!郭老師說,在經濟法的學習過程中用60%的時間將考點理解清楚,用30%-40%的時間去做題!
郭老師建議大家上課要集中注意力好好聽課,不要總是想著去畫書上的知識點!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包括:直接有效和效力待定。【視頻回顧>>】
無權代理99%的情況下,效力是待定的,如果行為構成表見代理,這種情況下,合同直接有效!
如果相對人是善意的,且有理由相信有代理權,這種情況就構成表見代理,則合同直接有效!【視頻回顧>>】
注意:表見代理和一般的無權代理的區別為:有理由相信!解釋如下:
以上第三條是重點,但是和大家的基本常識相吻合!【視頻回顧>>】
注意:附條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中所附的條件,可以是事件可以是行為!但需要具備以下特征:
1.將來發生的事實;2.不確定的事實;3.是當事人任意選擇的事實;4.合法的事實;5.所限制的是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發生或者是消滅。
所附條件和所附期限的區別:【視頻回顧>>】
1.所附的條件可能成立可能不成立;
2.所附的期限可以是一個確定的日期也可以是不確定的日期,但無論是不是一個確定的期限,必然會到來。
郭老師說無論是參加哪一個批次的考試,代理這一塊都會出現一兩個小題目,因此建議大家還是要重視起來!
提示:訂立遺囑、婚姻登記、收養子女等,不可以代理!【視頻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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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郭守杰老師直播公開課的相關內容,郭老師在講解的過程中將知識點與圖充分的結合,讓大家更容易理解消化知識點,大家在學習的過程中也可以采取這樣的方法!其實路一直在腳下,想要有美好的未來,就堅持走下去,小編希望大家都能順利通過中級會計考試,收獲自己想要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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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來自郭守杰老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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