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_2024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一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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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
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不包括( )。
A.行使撤銷權
B.繼續履行
C.支付違約金
D.賠償損失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主要有: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和損害賠償(包括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支付定金)。
【相關知識點】
一、繼續履行
金錢債務: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報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錢債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支付
非金錢債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②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③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根據債務的性質不得強制履行的,守約方可以請求違約方負擔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費用
二、采取補救措施
按約定承擔:當事人的履行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民法典》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請求對方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練習題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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