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合伙人參與經營管理_2024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一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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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斷題】
被聘任的經營管理人員,僅是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不是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不具有合伙人的資格。( )
【正確答案】對
【相關知識點】
非合伙人參與經營管理
(1)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2)合伙人以外的經營管理人員屬于非合伙人,無須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被聘任的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超越合伙企業授權范圍履行職務,或者在履行職務過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練習題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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