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級會計實務》第十二章考情分析及重要內容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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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級會計實務》第十二章作為考試重點章節,歷年分值占比高且題型靈活。本文將結合最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新考綱,深度剖析本章命題趨勢,梳理關鍵考點與易錯點,助力考生精準把握復習方向,高效攻克高分壁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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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節考情:
本章內容比較重要,考試時可以各種題型進行考核。客觀題主要考核或有資產和或有負債的相關概念、虧損合同的處理原則、預計負債最佳估計數的確定、與產品質量保證相關的預計負債的確認、與重組有關的直接支出的判斷等;同時,未決訴訟與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相結合、產品質量保證與收入相結合等內容經常在主觀題中進行考核。本章近幾年平均分值在2分左右。
▼教材變化:
本章內容無實質性變化。
第十二章 或有事項 | |
或有事項的定義及其特征或有事項的確認 | 或有負債和或有資產 |
或有事項的確認 | 預計負債的計量原則 |
預計負債的計量 | 未決訴訟或未決仲裁 |
產品質量保證 | 虧損合同 |
未決訴訟或未決仲裁 | |
重組義務 | —— |
【單選題】(2024年)
下列各項關于或有事項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或有事項負有的義務應僅在基本確定將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時確認為預計負債
B.預計負債的計量應考慮預期處置相關資產時產生的利得
C.預計負債應按照履行相關現時義務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進行初始計量
D.預計負債應與相關的或有資產抵銷后以凈額列示
【答案】C
【解析】履行相關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時應當確認預計負債,而不是基本確定,選項A錯誤;確定預計負債的金額不應考慮預期處置相關資產形成的利得,選項B錯誤;根據資產和負債不能隨意抵銷的原則,預期可獲得的補償在基本確定能夠收到時應當單獨確認為一項資產,而不能作為預計負債金額的扣減,故預計負債與相關或有資產不應相互抵銷,選項D錯誤。
【判斷題】(2020年)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有確鑿證據表明該賬面價值不能真實反映當前最佳估計數的,應當按照當前最佳估計數對該賬面價值進行調整。( )
【答案】√
說明:
◆ 以上內容來源于東奧教研團隊、張敬富老師及《輕松過關?一》。
◆ 因考試內容及政策不斷變化調整,以上內容僅供考生學習參考,具體請以官方考試大綱及教材為準,祝大家早日取得中級會計師資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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