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高頻熱門答疑-9.4
中級會計考試時間為2019年9月7日-9日,請大家提前為考試做好準備。只要堅定心中的目標,我們就一定會有所收獲!高頻熱門答疑已更新,快來學習吧!
專利權的客體高頻熱門答疑
【問題】
屬于技術發明的范疇,但是卻不授予專利權是什么
【答疑】
我國《專利法》第25條規定,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1)科學發現;(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3)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4)動物和植物品種;(5)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6)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其中,前四項不屬于技術發明的范疇;第五項雖然屬于技術發明的范圍,但因為涉及國家安全而不授予專利權。
專利申請人高頻熱門答疑
【問題】
甲公司的員工A發明了B產品,專利權到底屬于A還是甲呢?
【答疑】
委托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是屬于研究開發人的,研究開發人為乙公司,李某只是在乙公司就職的員工,且根據規定: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屬于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除單位與發明人另有約定外屬于該單位。也就是屬于甲公司所有。
專利侵權的判定高頻熱門答疑
【問題】
教材上不是只有銷售不知道是不是侵權的產品,能說明來源的不罰款但侵權嗎?使用也是這樣嗎?
【答疑】
您指的是教材這里的表述:“銷售不知道是假冒專利的產品,并且能夠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銷售,但免除罰款的處罰。”丁公司不屬于以營利為目的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
教材整體表述為: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在專利權有效期內,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
由于專利權是一種獨占的、壟斷的權利,過分的壟斷會給社會公眾利益帶來不利的影響。公正的專利制度應平衡專利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利益,專利法有必要對專利權人的獨占權加以限制。
(1)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①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實施其專利的行為。包括: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產品。
②假冒專利。包括:在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后或者終止后繼續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或者未經許可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銷售前述產品;在產品說明書等材料中將未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或者設計稱為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將專利申請稱為專利,或者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公眾將所涉及的技術或者設計誤認為是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偽造或者變造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其他使公眾棍淆,將未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或者設計誤認為是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的行為。專利權終止前依法在專利產品、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在專利權終止后許諾銷售、銷售該產品的,不屬于假冒專利行為。銷售不知道是假冒專利的產品,并且能夠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銷售,但免除罰款的處罰。
D選項是正確的。發明和實用新型的專利,“使用”屬于侵權行為。而“銷售不知道是假冒專利的產品,并且能夠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銷售,但免除罰款的處罰。”,這里使用也是可以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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