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高頻熱門答疑-9.1
任何事情都不能完全憑借運氣,能夠幫助你的只有你自己。中級會計備考,大家要腳踏實地去努力奮斗!小編為大家準備了中級會計高頻熱門答疑,也許對你有幫助啊!
低稅率優惠高頻熱門答疑
【問題】
技術先進型企業具體是怎么認定的?
【答疑】
1.示范城市人民政府科技部門會同本級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根據本通知規定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并報科技部、商務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及所在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備案。
示范城市所在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部門會同本級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所轄示范城市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管理工作。
2.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應向所在示范城市人民政府科技部門提出申請,由示范城市人民政府科技部門會同本級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聯合評審并發文認定。認定企業名單應及時報科技部、商務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及所在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備案。
3.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持相關認定文件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享受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宜。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不再符合享受稅收優惠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主管稅務機關在執行稅收優惠政策過程中,發現企業不具備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資格的,應暫停企業享受稅收優惠,并提請認定機構復核。
4.示范城市人民政府科技、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及所在省(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商務、財政、稅務和發展改革部門對經認定并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應做好跟蹤管理,對變更經營范圍、合并、分立、轉業、遷移的企業,如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及時取消其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資格。
具體的認定內容考試中是不考查的,考試中是直接給出“技術先進型企業”的條件的,您著重掌握技術先進型企業有關的稅收優惠即可。
加計扣除高頻熱門答疑
【問題】
研發支出的扣除是全部的80%還是境外的80%?要和境內2/3比較,小的那個是加計扣除的部分。但是小的算出來之后還用不用再乘以75%? 有例題能幫助理解一下嗎?
【答疑】
境內的研發部分按照正常發生的費用加計扣除即可。
如果是委托境外研發的,要將費用的80%計入委托境外研發費用,然后和境內2/3比較,所以是境外的80%和境內2/3比較。
加計扣除時,小的計算出來是要乘以75%的。
假設委托境外研發總費用為1000萬元,首先這1000萬元你單位可以全額稅前扣除,假設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為3000萬元,那么是用1000*80%=800萬元為基數和3000*2/3=2000萬元比較,800<2000,所以加計扣除的部分為800*75%=600萬元。
一共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境外研發費用為1000+600=1600萬元。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相關答疑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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