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法》答疑精華:要約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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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
下列有關上市公司要約收購的表述中,不符合證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收購要約約定的收購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過60日,但出現競爭要約的除外
B.在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限內,收購人不得變更其收購要約
C.收購要約期限屆滿前15日內,收購人不得變更收購要約,但出現競爭要約的除外
D.在要約收購期間,被收購公司董事不得辭職
【正確答案】B
【知識點】要約收購
【答案解析】
選項B:在收購要約確定的承諾期限內,收購人不得“撤銷”其收購要約;收購人需要變更收購要約的,必須及時公告,載明具體變更事項,并通知被收購公司。
【問題】
a和c選項的區別是什么,感覺一樣的???
【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選項A說的意思是收購要約約定的期限要在30到60日這個區間,但是如果出現競爭要約的話,則不受這個區間的限制;這個說的是收購期限的規定。
而選項C說的則是在收購要約期限屆滿前15日內,收購人不得變更收購要約,但是出現競爭要約的除外,這個說的是在收購要約期限屆滿前15日對收購人變更收購要約的限制,是不能允許其隨意變更的,除非出現競爭要約。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
尊敬的學員,您好:
選項A說的意思是收購要約約定的期限要在30到60日這個區間,但是如果出現競爭要約的話,則不受這個區間的限制;這個說的是收購期限的規定。
而選項C說的則是在收購要約期限屆滿前15日內,收購人不得變更收購要約,但是出現競爭要約的除外,這個說的是在收購要約期限屆滿前15日對收購人變更收購要約的限制,是不能允許其隨意變更的,除非出現競爭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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