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6年《經濟法》答疑精選:匯票出票時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原題】多項選擇題
根據我國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選項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匯票出票記載附條件支付的,匯票無效
B.承兌附有條件的,視同拒絕承兌
C.保證附有條件的,視同拒絕保證
D.背書附有條件的,條件無效
正確答案:ABD
知識點:匯票——承兌
答案解析:
選項C:保證附有條件的,條件無效,但不影響對匯票的保證責任。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選項A如何理解?謝謝老師。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根據規定,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一)表明“匯票”的字樣;(二)無條件支付的委托;(三)確定的金額;(四)付款人名稱;(五)收款人名稱;(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簽章。 匯票上未記載前款規定事項之一的,匯票無效。 選項A在出票時記載了附條件支付的內容,因此匯票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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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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