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第八章“相關法律制度”第三節重點精講: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本節內容主要介紹商標法律制度。
【“商標法律制度”相關知識點】
1.商標、商標法概述
2.商標注冊
3.注冊商標的續展、轉讓和使用許可
4.商標使用的管理
5.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重點精講】:商標法律制度
(三)注冊商標的續展、轉讓和使用許可
1.注冊商標的續展
(1)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相關鏈接】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為2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
。2)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東奧中級會計職稱頻道小編“娜寫年華”整理發布。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相關鏈接】注冊商標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注銷之日起1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2.注冊商標的變更
注冊商標需要變更注冊人的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3.注冊商標的轉讓
(1)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2)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3)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而非核準)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相關鏈接】轉讓專利申請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的轉讓自“登記”(而非公告)之日起生效。
4.注冊商標的使用許可
(1)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2)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3)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而非核準),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四)商標使用的管理
1.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2.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3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東 奧小編“娜寫年華”整理發布。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9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
3.注冊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注銷之日起1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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