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5年《經濟法》答疑精選:提存。
【學員提問】
請問老師,“提存”是什么意思?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比如甲乙簽訂買賣合同,甲購買乙10臺空調,甲支付了貨款,如果乙交貨時,甲沒有理由拒絕接受,乙可以把這10臺空調交到公證處,這樣乙就完成了合同義務,甲乙之間債權債務關系消滅,這就是提存。
祝您學習愉快!
【學員追問】
老師,提存一定是提存到公證處嗎,還有其他什么主體可供提存到的?區別這么多的提存到的對象其主要宗旨是什么?還有個問題,如果債務人將標的物提存,那他相應的債權如何申述?下面分提存的情形四個情況展開:債權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受領,既然債權人拒絕受領,那債權人也勢必會不付貨款,那債務人存在的債權勢必也得不到,那如何申述?同樣,如果債權人下落不明,那債務人存在的債權向哪找去?如果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債務人提存后其相應的債權怎么落實下來?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情況未明就不講了。請老師就上情況分別全面展開闡述。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提存一定是提存到公證處。
如果債務人將標的物提存,他相應的債權仍然找合同另一方。債權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受領,債權人也勢必會不付貨款,債務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債權人付款。如果債權人下落不明,債務人存在的債權也是向法院起訴,法院缺席判決。如果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債務人提存后,等確定繼承人 監護人后,起訴繼承人 監護人。提存是自愿的,一般情況下,如果債權人未支付價款,債務人就可以不提存貨物。
祝您學習愉快!
更多中級會計職稱疑難問題,東奧問答頻道幫您解答!
【學員追問】
老師,您這里最后一句話說的應該是:提存是自愿的,一般情況下,如果債權人未支付價款,債務人就可以提存貨物。是“就可以提存貨物”,而不是“就可以不提存貨物”吧。具體怎樣理解請指正。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提存是自愿的,一般情況下,如果債權人未支付價款,債務人就可以不提存貨物。比如甲購買乙的空調,甲沒有支付貨款,乙就可以不提存貨物,乙手里拿著空調,這樣起碼不至于貨款兩空。
祝您學習愉快!
更多中級會計職稱疑難問題,東奧問答頻道幫您解答!
相關熱薦:
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 上一個文章: 2015年《經濟法》答疑精選:抵押物消滅,債權受償權力
- 下一個文章: 2015年《經濟法》答疑精選:不是互負到期債務怎能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