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經濟法》高頻考點:其他主體的相關法律責任
[小編“娜寫年華”]本篇為2014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之《經濟法》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十節高頻考點精講:違反公司法的法律責任,本節內容主要介紹其他主體的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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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分析】
考頻:☆
【本節目錄】
1.其他主體的相關法律責任
【高頻考點】:其他主體的相關法律責任
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義的,或者未依法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義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締,可以并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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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