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經濟法》備考知識點:經濟法主體
【東奧小編】本篇文章介紹的是中級《經濟法》中的經濟法主體的概述。主要內容包括:經濟法主體的分類、經濟法主體的權利。
經濟法主體名片:經濟法主體,是指在經濟法律美系中享有一定權利、承擔一定義務的當事人或參加者。享受經濟權利的一方稱為權利生體,承擔經濟義務的一方稱為義務主體。
1.經濟法主體的分類
(1)國家機關;(2)企業;(3)事業單位;(4)社會團體;(5)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6)公民。
2.經濟法主體的權利
(1)宏觀調控權可以分為宏觀調控立法權、宏觀調控執法權。財政調控權包括財政收入權和財政支出權,前者包括征稅權、發債權等;后者包括預算支出權、轉移支付權等。金融調控權包括貨幣發行權、利率調整權等;計劃調控權包括產業調控權和價格調控權等。
(2)市場規制權可以分為市場規制立法權、市場規制執法權。主要包括對壟斷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侵害消費者權利行為的規制權。
責任編輯:liaojiayin
- 上一個文章: 2014年《經濟法》預習知識點:增值稅的出口退(免)稅制度
- 下一個文章: 2014年《經濟法》備考知識點: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