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經濟法》高頻考點:股東會的特別決議
【小編"紀念"】本篇和大家分享的是中級《經濟法》中的高頻考點:股東會的特別決議。
【考情分析】
考頻:★
2006年多選
股東會的特別決議
下列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①修改公司章程;
②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
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④變更公司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解釋】(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的特別決議必須經“全部”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2)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的特別決議由“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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