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紀念"】本篇文章介紹的是中級《經濟法》中的消費稅的納稅人。主要介紹的是消費稅生產銷售、委托加工、進口等不同情況下的納稅時點的確定。
消費稅名片:消費稅(Consumer tax)是以消費品Consumption tax(消費行為)的流轉額作為課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tǒng)稱。是政府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可從批發(fā)商或零售商征收。銷售稅是典型的間接稅。
消費稅的納稅人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在中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國務院確定的銷售應稅消費品的其他單位和個人。
生產銷售:
①納稅人銷售時納稅。
②自產自用用于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時納稅。
委托加工:
①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稅款。
②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或者受托方先將原材料賣給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義購進原材料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按照銷售自制應稅消費品繳納消費稅。
進口:于報關進口時納稅。
其他:(1)金銀首飾的消費稅由零售環(huán)節(jié)納稅,相應的納稅人是指在我國境內從事金銀首飾零售業(yè)務或受托加工(另有規(guī)定者除外)、受托代銷金銀首飾的受托方;
(2)鉆石及鉆石飾品也由生產、進口環(huán)節(jié)改為零售環(huán)節(jié)納稅,相應的納稅人是指在我國境內從事鉆石及鉆石飾品零售業(yè)務的單位或個人。
(3)在卷煙批發(fā)環(huán)節(jié)加征一道從價計征的消費稅。納稅人銷售給納稅人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卷煙于銷售時納稅。
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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