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6年《財務管理》答疑精選:提前償還的理解。
【原題】判斷題
如果企業在發行債券的契約中規定了允許提前償還的條款,則當預測年利息率下降時,一般應提前贖回債券。( )
正確答案:對
知識點:發行公司債券
答案解析:
預測年利息率下降時,如果提前贖回債券,而后以較低的利率來發行新債券,可以降低利息費用,對企業有利。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提前償還,我認為是購買人的權利,提前贖回才是發券人的權利,請老師解釋一下。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這里購買人是投資人,即投資于債券,而發行人是發行債券,投資人即購買人把錢投到債券,債券發行人可以得到投資人的資金,所以此時對于提前償還是發行人來說的,即發行人可以把錢提前歸還給投資人。而提前贖回,也是對于發行人來講的,因為發行債券把債券給了購買人即投資人,但是我現在先把債券贖回。所以這里提前償還強調的是款項,而提前贖回強調的是債券。提前償還又稱提前贖回或收回,是指在債券尚未到期之前就予以償還。只有在公司發行債券的契約中明確規定了有關允許提前償還的條款,公司才可以進行此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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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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