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_注會經濟法熱點答疑
東奧全新推出注會《經濟法》熱點答疑清單,特挑選出同學們疑問較多的熱點問題進行答疑解惑,并按知識點首字母順序檢索列項。本文中的熱點問題是關于“按份之債和連帶之債”知識點內容。其中涉及錯綜權責關系,經常讓同學們感覺拗口難懂,看一下以下問題是否也難住你,一起來尋找答案吧。
“對部分連帶債務人的給付受領遲延”這句話怎么理解?
問題來源:
東奧解答
債務人要清償時,債權人自己受領遲延,導致沒有按時清償,這時對履行給付義務的債務人可能帶來損失,這個損失應該由債權人來承擔。此時對其他連帶債務人也發生效力。
比如甲乙丙是連帶債務人,A是債權人,債權是100萬元,甲在6月1日提出清償給A100萬元,但A在7月1日領取,從6月1日起100萬元的債權就不能計算利息,如果A沒有領取,乙丙也可以主張這100萬元從6月1日起不計算利息。
本文注冊會計考試熱點問答整理自東奧答疑板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