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項選擇題
(本題型共14小題,每小題1.5分,共21分。每小題均有多個正確答案,請從每小題的備選答案中選出你認為正確的所有答案,用鼠標點擊相應的選項。每小題所有答案選項正確的得分,不答、錯答、漏答均不得分。)
1. 根據民事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能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的有( )。
A.債權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的財產實施訴前財產保全
B.債務人否認對債權人負有債務
C.債權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債務人破產,但被人民法院駁回
D.債權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請求調解
【答案】ACD
【東奧會計在線獨家解析】(1)選項A:權利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訴前臨時禁令等訴前措施,導致訴訟時效中斷;(2)選項B:債務人通過一定的方式向債權人作出“愿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才導致訴訟時效中斷;(3)選項C:權利人申請破產、申報破產債權,導致訴訟時效中斷;(4)選項D:權利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請求調解,訴訟時效從提出請求之日起中斷。
2. 根據物權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能夠成為所有權客體的有( )。
A.月球表面
B.藥品
C.土地
D.存有計算機程序的光盤
【答案】BCD
【東奧會計在線獨家解析】所有權是指在法律限制范圍內,對物為全面支配的權利。月球表面不具有可支配性,不屬于物,不能成為所有權的客體。
3. 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買受人應當承擔標的物滅失風險的有( )。
A.買賣雙方未約定交付地點,出賣人將標的物交由承運人運輸,貨物在運輸途中意外滅失
B.約定在出賣人營業地交貨,買受人未按約定時間前往提貨,后貨物在地震中滅失
C.出賣人依約為買受人代辦托運,貨交第一承運人后意外滅失
D.買受人下落不明,出賣人將標的物提存后意外滅失
【答案】ABCD
【東奧會計在線獨家解析】(1)選項A: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2)選項B:出賣人按照約定將標的物置于交付地點,買受人違反約定沒有收取的,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違反約定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3)選項C:出賣人“根據合同約定”將標的物運送至買受人指定地點并交付給承運人后(出賣人依約代辦托運),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負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4)選項D:出賣人將標的物依法提存后,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4. 某有限責任公司關于股東資格解除與認定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股東乙病故后,其妻作為合法繼承人要求繼承股東資格,公司依章程中關于股東資格不得繼承的規定予以拒絕
B.股東丙抽逃部分出資,股東會通過決議解除其股東資格
C.股東甲未依照章程規定繳納出資,董事會通過決議解除其股東資格
D.實際出資人丁請求公司解除名義股東戊的股東資格,并將自己登記為股東,因未獲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公司予以拒絕
【答案】AD
【東奧會計在線獨家解析】(1)選項A:在公司章程沒有另外規定的情況下,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直接繼承股東資格。在本題中,既然公司章程中有股東資格不得繼承的明確規定,該公司的做法合法;(2)選項B:股東抽逃“全部”出資,經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間內仍未返還出資,公司可以以股東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在本題中,股東丙只是抽逃“部分”出資,股東會通過決議解除其股東資格不合法;(3)選項C: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出資義務(不包括未全面履行),經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間內仍未繳納,公司可以以“股東會決議”(而非董事會決議)解除該股東的股東資格;(4)選項D:如果實際出資人未經公司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請求公司變更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記載于股東名冊、記載于公司章程并辦理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 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不同于公開發行股票,無須報中國證監會核準
B.在轉股期限內,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有權決定是否將債券轉換為股票
C.上市公司可以公開發行認股權和債券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D.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
【答案】BCD
【東奧會計在線獨家解析】選項A: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程序與公開增發股票的程序相同,均須報中國證監會核準。
6. 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債務中,債權人應在人民法院確定的期限內進行債權申報的有( )。
A.債務人所欠銀行未到清償期的借款
B.債務人所欠職工工資
C.債務人所欠稅款
D.債務人所欠職工醫療費
【答案】AC
【東奧會計在線獨家解析】(1)選項A:未到期的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時視為到期,應當申報;(2)選項BD:職工債權(債務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不必申報,由管理人調查后列出清單并予以公示;(3)選項C:稅收債權、社會保障債權以及對債務人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均需依法申報。
7.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票據質押背書的被背書人所為的下列背書行為中,無效的有( )。
A.再質押背書
B.委托收款背書
C.有償轉讓背書
D.無償轉讓背書
【答案】ACD
【東奧會計在線獨家解析】質押背書的被背書人并不享有對票據權利的“處分權”。因此,票據質權人再行轉讓背書或者質押背書的,背書行為無效。但是,被背書人可以再進行委托收款背書。
8.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的規定,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時,可以采取的方式有( )。
A.協議轉讓
B.無償劃撥
C.通過證券交易所轉讓
D.增資擴股
【答案】ABCD
【東奧會計在線獨家解析】(1)上市公司的國有股東可以通過證券交易系統轉讓、以協議方式轉讓、無償劃轉或間接轉讓的方式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2)“間接轉讓”,是指國有股東因產權轉讓或增資擴股等原因導致其經濟性質或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的行為。
9.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律制度的規定,國有獨資公司的下列事項中,應當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的有( )。
A.申請公司破產
B.分配公司利潤
C.發行公司債券
D.增加注冊資本
【答案】ABCD
【東奧會計在線獨家解析】(1)選項A:合并、分立、解散、申請破產、改制,一般的國有獨資公司,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重要的國有獨資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在作出決定之前,應當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2)選項BCD:增減注冊資本、發行債券、分配利潤: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決定。
10. 經營者與其交易相對人達成的下列協議中,被我國反壟斷法律制度明確禁止的有( )。
A.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
B.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高價格
C.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
D.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地域范圍
【答案】AC
【東奧會計在線獨家解析】(1)選項B: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屬于《反壟斷法》明確禁止的縱向壟斷協議,而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高價格”,并不違法;(2)選項D:“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之間”就“分割銷售市場或者原材料采購市場”達成的壟斷協議,屬于《反壟斷法》明確禁止的橫向壟斷協議,而“經營者與其交易相對人”(如生產商和銷售商)達成的“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地域范圍”的協議,并不違法。
11.我國反壟斷法律制度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無正當理由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下列各項中,屬于法定正當理由的有( )。
A.處理鮮活商品
B.清償債務
C.為推廣新產品進行促銷
D.處理積壓商品
【答案】ABCD
【東奧會計在線獨家解析】根據《反價格壟斷規定》,因下列情形而進行的低于成本價格銷售均為正當:(1)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和積壓商品的;(2)因清償債務、轉產、歇業降價銷售商品的;(3)為推廣新產品進行促銷的;(4)能夠證明行為具有正當性的其他理由。
12.下列關于外商投資企業組織形式的表述中,符合外商直接投資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合作企業的組織形式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
B.合作企業可以采取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形式
C.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D.外資企業不得采取有限責任公司以外的其他組織形式
【答案】ABC
【東奧會計在線獨家解析】(1)選項AB: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其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而非股份有限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合作各方的關系為合伙關系;(2)選項C: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實際上是合營企業的一種,是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組織的合營企業;(3)選項D: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經批準也可以為其他責任形式。
13.根據外商直接投資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外商直接投資企業出資方式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中方投資者的出資方式包括現金、實物、場地使用權、工業產權、專利技術和其他財產權利B.外方投資者以現金出資時,可以外幣繳付出資,也可以其合法獲得的境外人民幣繳付出資
C. (本選項涉及的考點2015年教材已經刪除)中外投資者對其用作投資的實物必須擁有所有權,該實物上是否設有擔保物權在所不論
D. (本選項涉及的考點2015年教材已經刪除)中外投資者以實物出資需要作價時,其作價由中外投資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或者聘請中外投資各方同意的第三方評定
【答案】ABD
14. (本題涉及的考點2015年教材已經刪除)根據外匯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可以結匯的外債有( )。
A.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債
B.國際金融組織貸款
C.外國政府貸款
D.中資企業直接對外商業性借款
【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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