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是否利用專家的工作_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學習要點
零基礎考生如果一定要先學注會審計,就要做好充分準備,投入更多時間和精力,反復研讀教材,多做練習題,以彌補基礎不足。以下是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學習要點精講,快來一起學習吧!
【所屬章節】
第十五章:注冊會計師利用他人的工作
第二節:利用專家的工作
【知 識 點】
確定是否利用專家的工作
(一)總體要求
確定目標 | 如果在會計或審計以外的某一領域的專長對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是必要的,注冊會計師應當確定是否利用專家的工作 |
可能需要 利用的情形 | 可能需要利用專家工作的情形(了解:從頭至尾,5個方面) 1.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等方面的情況 2.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 3.針對評估的財務報表層次風險,確定并實施總體應對措施 4.針對評估的認定層次風險,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包括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 5.在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時,評價已獲取的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 |
考慮因素 | 在確定是否利用專家的工作時,注冊會計師可能考慮的因素包括:(共4點) 1.管理層在編制財務報表時是否利用了管理層的專家的工作 【提示】如果管理層在編制財務報表時利用了管理層的專家的工作,可能意味著編制財務報表具有復雜性,重大錯報風險可能增加 2.事項的性質和重要性,包括復雜程度 3.事項存在的重大錯報風險 4.應對識別出的風險的預期程序的性質,包括注冊會計師對與這些事項相關的專家工作的了解和具有的經驗,以及是否可以獲得替代性的審計證據 |
(二)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
1.概述
實施程序 | 在考慮利用專家工作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下列程序:(★★★重點掌握) (1)評價專家是否具有實現審計目的所必需的勝任能力、專業素質和客觀性 (2)充分了解專家的專長領域 (3)與專家就相關重要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4)評價專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實現審計目的 |
考慮事項 | 在確定相關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下列事項: (1)與專家工作相關的事項的性質 (2)與專家工作相關的事項中存在的重大錯報風險 (3)專家的工作在審計中的重要程度 (4)注冊會計師對專家以前所做工作的了解,以及與之接觸的經驗 (5)專家是否需要遵守會計師事務所的質量管理體系 |
特殊情況 | 下列情形可能表明需要實施與一般情形相比不同的或更廣泛的審計程序:(共4點) (1)專家的工作與涉及主觀和復雜判斷的重大事項相關 (2)注冊會計師以前沒有利用某個專家的工作,也不了解其勝任能力、專業素質和客觀性 (3)專家實施的程序構成審計工作必要的組成部分,而不是就某一事項提供建議 (4)專家是會計師事務所外部專家,因此不受會計師事務所質量管理政策和程序的約束 |
2.內部專家和外部專家的區別(共2點)(★★★重點掌握)
專家分類 | 人員構成 | 相關要求 |
內部專家 | (1)可能是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員工(包括臨時員工) (2)也可能是與會計師事務所共享統一的質量管理政策和程序的網絡事務所的合伙人或員工(包括臨時員工) | 需要遵守會計師事務所制定的質量管理政策和程序 |
外部專家 | 不是項目組成員 | 不受會計師事務所制定的質量管理政策和程序的約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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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敬富老師《審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