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測試的性質_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學習要點
注冊會計師審計科目入門時具有一定挑戰性,因其專業術語多、理論抽象。2025年注會報名已結束,備考正式開始,東奧整理了25年注冊會計師審計第八章學習要點講解,感興趣的小伙伴趕快來學習!
【所屬章節】
第八章:風險應對
第三節:控制測試
【知 識 點】
控制測試的性質
(一)概念
控制測試的性質是指控制測試所使用的審計程序的類型及其組合。
性質 | 相關內容 |
詢問 | 詢問本身并不足以測試控制運行的有效性,注冊會計師應將詢問與其他審計程序結合使用,以獲取有關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背下來:綜合題經常考) |
觀察 | 觀察是測試不留下書面記錄的控制(如職責分離)的運行情況的有效方法。觀察提供的證據僅限于觀察發生的時點 |
檢查 | 對運行情況留有書面證據的控制,檢查非常適用 |
重新執行 | 如果需要進行大量的重新執行,注冊會計師要考慮通過實施控制測試以縮小實質性程序的范圍是否有效率(了解內控:穿行測試) |
(二)確定控制測試的性質時的要求(總體要求:要有針對性,共3點)
1.考慮特定控制的性質。(有軌跡嗎?——檢查?)
2.考慮測試與認定直接相關和間接相關的控制。(感冒:風寒還是風熱?感冒藥的適用癥狀?)
舉例:被審計單位針對超出信用額度的例外賒銷交易相關的控制:
與認定的相關情況 | 內部控制 | 測試該項控制的運行有效性 |
直接相關 | 設置報告和審核制度 | 應當考慮審核的有效性 |
間接相關 | 與例外賒銷報告中 信息準確性有關的控制 | 應當考慮與例外賒銷報告中信息準確性有關的控制是否有效運行 |
3.如何對一項自動化的信息處理控制實施控制測試。
對于一項自動化的信息處理控制,由于信息技術處理過程的內在一貫性,注冊會計師可以利用該項控制得以執行的審計證據和信息技術一般控制(特別是對系統變動的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作為支持該項控制在相關期間運行有效性的重要審計證據。
(三)實施控制測試時對雙重目的的實現(如:抽查發票)
程序 | 目的 |
控制測試 | 評價控制是否有效運行 |
細節測試 | 發現認定層次的重大錯報 |
盡管兩者目的不同,但注冊會計師可以考慮針對同一交易同時實施控制測試和細節測試,以實現雙重目的 |
(四)實施實質性程序的結果對控制測試結果的影響
相關結論 | |
未發現某項 認定存在錯報 | 這本身并不能說明與該認定有關的控制是有效運行的 |
發現某項 認定存在錯報 | 1.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實施實質性程序發現的錯報對評價相關控制的運行有效性的影響,如: (1)降低對相關控制的信賴程度 (2)調整實質性程序的性質 (3)擴大實質性程序的范圍等 |
發現某項 認定存在錯報 | 2.如果實施實質性程序發現被審計單位沒有識別出的重大錯報,通常表明內部控制存在值得關注的缺陷,注冊會計師應當就這些缺陷與管理層和治理層進行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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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敬富老師《審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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