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審計》綜合題易考點:訴訟或訴訟產生威脅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審計》科目的選擇題、簡答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審計》綜合題易考點:訴訟或訴訟產生威脅。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 3—— 綜合運用能力
考生應當在理解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的基礎上,在比較復雜的職業環境上,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綜合運用相關專業學科知識和職業技能解決實務問題。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二十二章審計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第六節為審計客戶提供非鑒證服務的內容。
綜合題易考點:訴訟或訴訟產生威脅
(一)總體要求
如果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項目組成員與審計客戶發生訴訟或很可能發生訴訟,將因自身利益和外在壓力產生不利影響。
(二)評價不利影響
不利影響的嚴重程度主要取決于下列因素:
1.訴訟的重要性;
2.訴訟是否與前期審計業務相關。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評價不利影響的嚴重程度,并在必要時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三)防范措施
1.如果訴訟涉及某一審計項目組成員,將該成員調離審計項目組;
2.由審計項目組以外的專業人員復核已執行的工作。
如果此類防范措施不能將不利影響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拒絕接受審計業務委托,或解除審計業務約定。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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