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審計》綜合題易考點:收費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審計》科目的選擇題、簡答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審計》綜合題易考點:收費。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 3—— 綜合運用能力
考生應當在理解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的基礎上,在比較復雜的職業環境上,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綜合運用相關專業學科知識和職業技能解決實務問題。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二十二章審計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第七節收費的內容。
綜合題易考點:收費
(一)收費結構
1.占事務所收費總額的比重很大時
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從某一審計客戶收取的全部費用占其收費總額的比重很大,則對該客戶的依賴及對可能失去該客戶的擔心將因自身利益或外在壓力產生不利影響。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降低對該客戶的依賴程度;
(2)實施外部質量控制復核;
(3)就關鍵的審計判斷向第三方咨詢。例如,向行業監管機構或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咨詢。
2.占某一合伙人或占會計師事務所某一分部從所有客戶收取的費用總額比重很大時
如果從某一審計客戶收取的全部費用占某一合伙人從所有客戶收取的費用總額比重很大,或占會計師事務所某一分部收取的費用總額比重很大,也將因自身利益或外在壓力產生不利影響。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降低對來源于該客戶的收費的依賴程度;
(2)由審計項目組以外的注冊會計師復核已執行的工作或在必要時提出建議;
(3)定期實施獨立的質量控制復核。
3.連續兩年從某一屬于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及其關聯實體收取的全部費用占其從所有客戶收取的全部費用的比重較大時
如果會計師事務所連續兩年從某一屬于公眾利益實體的審計客戶及其關聯實體收取的全部費用,占其從所有客戶收取的全部費用的比重超過15%,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向審計客戶治理層披露這一事實,并討論選擇下列何種防范措施,以將不利影響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1)在對第二年度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之前,由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對該業務再次實施項目質量控制復核(簡稱發表審計意見前復核);
(2)在對第二年度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之后、對第三年度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之前,由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對第二年度的審計工作再次實施項目質量控制復核(簡稱發表審計意見后復核)。
在上述收費比例明顯超過15%的情況下,如果采用發表審計意見后復核無法將不利影響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會計師事務所應當采用發表審計意見前復核。
如果兩年后每年收費比例繼續超過15%,則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每年向治理層披露這一事實,并討論選擇采取上述哪種防范措施。在收費比例明顯超過15%的情況下,如果采用發表審計意見后復核無法將不利影響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會計師事務所應當采用發表審計意見前復核。
【解讀】
會計師事務所在計算收費占比時,應以向該審計客戶提供所有服務收取的全部費用(即不僅僅是審計費)為分子,以向所有客戶提供所有服務收取的全部費用為分母。
(二)逾期收費
1.總體要求
如果審計客戶長期未支付應付的審計費用,尤其是相當部分的審計費用在出具下一年度審計報告前仍未支付,可能因自身利益產生不利影響。
2.評價不利影響
會計師事務所通常要求審計客戶在審計報告出具前付清上一年度的審計費用。如果在審計報告出具后審計客戶仍未支付該費用,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評價不利影響存在與否及其嚴重程度,并在必要時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3.防范措施
可采取的防范措施包括由未參與執行審計業務的注冊會計師提供建議,或復核已執行的工作等。
(三)或有收費
1.或有收費的界定
或有收費是指收費與否或收費多少取決于交易的結果或所執行工作的結果。如果一項收費是由法院或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則該項收費不被視為或有收費。
2.禁止情形
會計師事務所在提供審計服務時,以直接或間接形式取得或有收費,將因自身利益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導致沒有防范措施能夠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會計師事務所不得采用這種收費安排。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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