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審計》綜合題易考點:實質性程序的性質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審計》科目的選擇題、簡答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審計》綜合題易考點:實質性程序的性質。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 3—— 綜合運用能力
考生應當在理解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的基礎上,在比較復雜的職業環境上,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綜合運用相關專業學科知識和職業技能解決實務問題。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八章風險應對第四節實質性程序的內容。
綜合題易考點:實質性程序的性質
(一)實質性程序的性質的定義
實質性程序的性質,是指實質性程序的類型及其組合,包括細節測試和實質性分析程序。
1.細節測試的定義
細節測試是對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的具體細節進行測試,目的在于直接識別財務報表認定是否存在錯報。
2.細節測試的目的
細節測試被用于獲取與某些認定相關的審計證據,如存在或發生、準確性、計價等。
3.實質性分析程序
實質性分析程序從技術特征上講仍然是分析程序,主要是通過研究數據間關系評價信息,只是將該技術方法用做實質性程序,即用以識別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及相關認定是否存在錯報。
實質性分析程序通常更適用于在一段時間內存在可預期關系的大量交易。
(二)細節測試的方向
1.在針對存在或發生認定設計細節測試時,注冊會計師應當選擇包含在財務報表金額中的項目,并獲取相關審計證據(相當于“逆查”);
2.在針對完整性認定設計細節測試時,注冊會計師應當選擇有證據表明應包含在財務報表金額中的項目,并調查這些項目是否確實包括在內(相當于“順查”)。
(三)設計實質性分析程序時考慮的因素
1.對特定認定使用實質性分析程序的適當性;
2.對已記錄的金額或比率做出預期時,所依據的內部或外部數據的可靠性;
3.做出預期的準確程度是否足以在計劃的保證水平上識別重大錯報;
4.已記錄金額與預期值之間可接受的差異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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