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審計》綜合題易考點:進一步審計程序的含義和要求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審計》科目的選擇題、簡答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審計》綜合題易考點:進一步審計程序的含義和要求。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 3—— 綜合運用能力
考生應當在理解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的基礎上,在比較復雜的職業環境上,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綜合運用相關專業學科知識和職業技能解決實務問題。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八章風險應對第二節針對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進一步審計程序的內容。
綜合題易考點:進一步審計程序的含義和要求
(一)進一步審計程序的含義
進一步審計程序,是指注冊會計師針對評估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實施的審計程序,包括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
【解讀】針對風險評估程序之后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包括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
(二)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的要求
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即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范圍應當與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具備明確的對應關系。
(三)設計進一步審計程序時應考慮的因素
1.風險的重要性(比如虛構收入的舞弊風險);
2.重大錯報發生的可能性;
3.涉及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的(認定)特征(比如存貨未計提應當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4.被審計單位采用的特定控制的性質(比如針對出納員挪用現金的舞弊風險所設計的所有銷貨款均要進行銀行賬戶結算的控制);
5.注冊會計師是否擬獲取審計證據,以確定內部控制在防止或發現并糾正重大錯報方面的有效性(比如管理層串通舞弊就表明內部控制已經失效)。
(四)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時的特別考慮
注冊會計師無論選用實質性方案還是綜合性方案,都應當對所有重大的各類交易、賬戶余額和披露(認定)設計和實施實質性程序。
責任編輯:roroao
- 上一篇文章: 2015《審計》綜合題易考點:總體審計方案
- 下一篇文章: 2015《審計》綜合題易考點: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