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審計》基礎考點:與治理層溝通的事項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審計》基礎考點:與治理層溝通的事項。
【內容導航】:
(一)注冊會計師與治理層溝通的事項
(二)與財務報表審計相關的責任
(三)計劃的審計范圍和時間安排
(四)審計中發現的重大問題(3/6)
(五)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十四章審計溝通第一節注冊會計師與治理層的溝通的內容。
【知識點】:與治理層溝通的事項
(一)注冊會計師與治理層溝通的事項
1.注冊會計師與財務報表審計相關的責任
2.計劃的審計范圍和時間安排
3.審計中發現的重大問題
4.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
5.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
6.補充事項
(二)與財務報表審計相關的責任(1/6)
1.注冊會計師負責對管理層在治理層監督下編制的財務報表形成和發表意見;
2.財務報表審計并不減輕管理層或治理層的責任。
(三)計劃的審計范圍和時間安排(2/6)
1.溝通的作用
(1)幫助治理層更好地了解注冊會計師工作的結果,與注冊會計師討論風險問題和重要性的概念,以及識別可能需要注冊會計師追加審計程序的領域;
(2)幫助注冊會計師更好地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
2.溝通的事項(重點掌握)
(1)注冊會計師擬如何應對由于舞弊或錯誤導致的特別風險;
(2)注冊會計師對與審計相關的內部控制采取的方案;
(3)在審計中對重要性概念的運用。
3.與治理層討論的計劃方面的其他事項
(1)如果被審計單位設有內部審計,注冊會計師擬利用內部審計工作的程度,以及注冊會計師和內部審計人員如何以建設性和互補的方式更好地協調和配合工作。
(2)治理層對下列問題的看法
①與被審計單位治理結構中的哪些適當人員溝通;
②治理層和管理層之間的責任分配;
③被審計單位的目標和戰略,以及可能導致重大錯報的相關經營風險;
④治理層認為審計過程中需要特別關注的事項,以及治理層要求注冊會計師追加審計程序的領域;
⑤與監管機構的重要溝通;
⑥治理層認為可能會影響財務報表審計的其他事項。
(3)治理層對下列問題的態度、認識和措施
①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及其在被審計單位中的重要性,包括治理層如何監督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②舞弊發生的可能性或如何發現舞弊。
(4)治理層應對會計準則、公司治理實務、交易所上市規則和相關事項變化的措施。
(5)治理層對以前與注冊會計師溝通做出的反應。
(四)審計中發現的重大問題(3/6)
1.與治理層溝通審計中發現的重大問題
(1)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實務重大方面的質量的看法;
(2)審計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難;
(3)已與管理層討論或需要書面溝通的審計中出現的重大事項,以及注冊會計師要求提供的書面聲明,除非治理層全部成員參與管理被審計單位;
(4)審計中出現的、根據職業判斷認為對監督財務報告過程重大的其他事項。
2.注冊會計師就會計實務的質量方面與治理層溝通的事項:
(1)會計政策;
(2)會計估計;
(3)財務報表披露;
(4)相關事項。
3.審計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難
(1)管理層在提供審計所需信息時出現嚴重拖延;
(2)不合理地要求縮短完成審計工作的時間;
(3)為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需要付出的努力遠遠超過預期;
(4)無法獲取預期的信息;
(5)管理層對注冊會計師施加的限制;
(6)管理層不愿意按照要求對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進行評估,或不愿意延長評估期間。
4.已與管理層討論或需要書面溝通的審計中出現的重大事項,以及注冊會計師要求提供的書面聲明,除非治理層全部成員參與管理被審計單位:
(1)影響被審計單位的業務環境,以及可能影響重大錯報風險的經營計劃和戰略;
(2)對管理層就會計或審計問題向其他專業人士進行咨詢的關注;
(3)管理層在首次委托或連續委托注冊會計師時,就會計實務、審計準則應用、審計或其他服務費用與注冊會計師進行的討論或書面溝通。
5.審計中出現的、根據職業判斷認為對監督財務報告過程重大的其他事項:
(1)審計中出現的、與治理層履行對財務報告過程的監督職責直接相關的其他重大事項,可能包括已更正的、含有已審計財務報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存在的對事實的重大錯報或重大不一致;
(2)溝通審計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可能包括要求治理層提供進一步信息以完善獲取的審計證據。
(五)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4/6)
1.內部控制缺陷和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
(1)內部控制缺陷,是指在下列任一情況下內部控制存在的缺陷:
①某項控制的設計、執行或運行不能及時防止或發現并糾正財務報表錯報;
②缺少用以及時防止或發現并糾正財務報表錯報的必要控制。
(2)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是指注冊會計師根據職業判斷,認為足夠重要從而值得治理層關注的內部控制的一個缺陷或多個缺陷的組合。
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已執行的審計工作,確定是否識別出內部控制缺陷。如果識別出內部控制缺陷,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已執行的審計工作,確定該缺陷單獨或連同其他缺陷是否構成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
2.向治理層和管理層通報內部控制缺陷
(1)注冊會計師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向治理層通報審計過程中識別出的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
(2)注冊會計師還應當及時向相應層級的管理層通報下列內部控制缺陷;
①已向或擬向治理層通報的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除非在具體情況下不適合直接向管理層通報;
②在審計過程中識別出的、其他方尚未向管理層通報而注冊會計師根據職業判斷認為足夠重要從而值得管理層關注的內部控制其他缺陷。
3.值得關注的內部控制缺陷的書面溝通文件包括的內容
(1)對缺陷的描述以及對其潛在影響的解釋;
(2)使治理層和管理層能夠了解溝通背景的充分信息。
4.在向治理層和管理層提供信息時,注冊會計師應當特別說明的事項
(1)注冊會計師執行審計工作的目的是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
(2)審計工作包括考慮與財務報表編制相關的內部控制,其目的是設計適合具體情況的審計程序,并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如果結合財務報表審計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應當刪除“并非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的錯辭);
(3)報告的事項僅限于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識別出的、認為足夠重要從而值得向治理層報告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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