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審計》預習考點:對客觀和公正原則的要求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審計》預習考點:對客觀和公正原則的要求。
【內容導航】:
(一)對客觀和公正原則的要求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二十一章職業道德基本原則和概念框架第三節注冊會計師對職業道德概念框架的具體運用的內容。
【知識點】:對客觀和公正原則的要求
注冊會計師在為其客戶提供專業服務時應當保持公正處事、實事求是的態度,否則將導致職業判斷出現偏差,或對職業判斷產生不利影響,在這個時候注冊會計師不得提供相關專業服務。依據教材內容,請大家理解并掌握下表歸納的知識點。
情形 |
評價內容和防范措施 |
1.總體要求 |
在提供專業服務時,注冊會計師如果在客戶中擁有經濟利益,或者與客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員工存在家庭和私人關系或商業關系,應當確定是否對“客觀和公正原則”產生不利影響 |
2.防范措施 |
(1)退出項目組 (2)實施督導程序 (3)終止產生不利影響的經濟利益或商業關系 (4)與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較高級別的管理人員討論有關事項 (5)與客戶治理層討論有關事項 |
3.不能消除或降低至可接受水平的決策 |
如果防范措施不能消除不利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注冊會計師應當拒絕接受業務委托或終止業務 |
東奧網站發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4《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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