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審計》預習考點:禮品和款待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審計》預習考點:禮品和款待。
【內容導航】:
(一)禮品和款待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二十一章職業道德基本原則和概念框架第三節注冊會計師對職業道德概念框架的具體運用的內容。
【知識點】:禮品和款待
注冊會計師在承接或執行鑒證業務時如果接受客戶的禮品和款待,則很可能對職業道德基本原則或對獨立性構成重大不利影響。本部分內容請大家從接受禮品和款待的主體,行業禁止接受禮品的情形,以及遇到客戶的款待時采取的措施等方面進行判斷。依據教材內容,請大家理解并掌握下表歸納的知識點。
情形 |
評價內容和防范措施 |
1.接受禮品和款待的主體 |
(1)注冊會計師本人 (2)注冊會計師的近親屬 |
2.明確禁止接受禮品 |
注冊會計師不得向客戶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財物,或者利用執行業務之便,牟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 |
3.評價款待的不利影響 |
(1)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接受款待產生不利影響的嚴重程度,并在必要時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2)如果款待超出業務活動中的正常往來,注冊會計師應當拒絕接受 |
東奧網站發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4《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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