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審計》基礎考點:注冊會計師利用專家工作的審計目標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審計》基礎考點:注冊會計師利用專家工作的審計目標。
【內容導航】:
一、注冊會計師利用專家工作的審計目標
二、可能需要利用專家工作的情形
三、確定是否利用專家工作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十五章注冊會計師利用他人的工作第二節利用專家的工作的內容。
【知識點】:注冊會計師利用專家工作的審計目標
一、注冊會計師利用專家工作的審計目標
根據CSA1421號第七條,注冊會計師的目標是:
(一)確定是否利用專家的工作(第一個審計目標);
(二)如果利用專家的工作,確定專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實現審計目的(第二個審計目標)。
二、可能需要利用專家工作的情形(非“主線條”知識點,理解掌握)
1.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
2.識別和評估重大錯報風險;
3.針對評估的財務報表層次風險,確定并實施總體應對措施;
4.針對評估的認定層次風險,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包括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
5.在對財務報表形成審計意見時,評價已獲取的審計證據的充分性和適當性。
三、確定是否利用專家工作(實現第一個審計目標)
在確定“是否利用”專家的工作時,注冊會計師可能考慮的因素:
1.管理層在編制財務報表時是否利用了管理層的專家的工作;
2.專家工作涉及的事項的性質和重要性,包括復雜程度;
3.專家工作涉及的事項存在的重大錯報風險;
4.應對識別出的風險的預期程序的性質,包括注冊會計師對與這些事項相關的專家工作的了解和具有的經驗,以及是否可以獲得替代性的審計證據。
東奧網站發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4《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
責任編輯:蜜桃兒
- 上一篇文章: 2014《審計》基礎考點:專家的定義
- 下一篇文章: 2014《審計》基礎考點:確定專家的工作是否足以實現審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