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審計》基礎考點:銀行存款審計目標與實質性程序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審計》基礎考點:銀行存款審計目標與實質性程序。
【內容導航】:
(一)具體審計目標與貨幣資金(銀行存款)項目相關認定
(二)具體審計目標與貨幣資金(銀行存款)相關認定的實質性程序
(三)取得并檢查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四)函證銀行存款余額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十二章貨幣資金的審計第三節銀行存款審計的內容。
【知識點】:銀行存款審計目標與實質性程序
(一)具體審計目標與貨幣資金(銀行存款)項目相關認定
(二)具體審計目標與貨幣資金(銀行存款)相關認定的實質性程序
(三)取得并檢查銀行對賬單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1.目的
取得并檢查銀行存款對賬單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目的是為了證實資產負債表中所列銀行存款是否存在。
2.要求
注冊會計師應當確認被審計單位是否根據不同銀行賬戶及貨幣種類分別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3.檢查調節事項的內容
(1)檢查是否存在跨期收支和跨行轉賬的調節事項。編制跨行轉賬業務明細表,檢查跨行轉賬業務是否同時對應轉入和轉出,未在同一期間完成的轉賬業務是否反映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調整事項中
(2)檢查大額在途存款和未付票據
①檢查在途存款的日期,查明發生在途存款的具體原因,追查期后銀行對賬單存款記錄日期,確定被審計單位與銀行記賬時間差異是否合理,確定在資產負債表日是否需提請被審計單位進行適當調整;
②檢查被審計單位的未付票據明細清單,查明被審計單位未及時入賬的原因,確定賬簿記錄時間晚于銀行對賬單的日期是否合理;
③檢查被審計單位未付票據明細清單中有記錄,但截至資產負債表日銀行對賬單無記錄且金額較大的未付票據,獲取票據領取人的書面說明,確認資產負債表日是否需要進行調整;
④檢查資產負債表日后銀行對賬單是否完整地記錄了調節事項中銀行未付票據金額。
(四)函證銀行存款余額
1、函證的必要性
注冊會計師應當對銀行存款(包括零余額賬戶和在本期內注銷的賬戶)、借款及與金融機構往來的其他重要信息實施函證程序,除非有充分證據表明某一銀行存款、借款及與金融機構往來的其他重要信息對財務報表不重要且與之相關的重大錯報風險很低。
如果不對這些項目實施函證程序,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工作底稿中說明理由。
2.函證的目的
注冊會計師對銀行存款函證的目的是為了獲取證據證實資產負債表中所列銀行存款是否存在,了解企業欠銀行的債務情況和企業未入賬的銀行借款以及未披露的或有負債。
3.函證的對象
銀行存款(包括零余額賬戶和在本期內注銷的賬戶)、借款及與金融機構往來的其他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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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蜜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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