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審計》答疑精選:重新執行和穿行測試的含義與區別
【東奧小編】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正式進入基礎復習階段,以下是東奧會計在線獨家提供的關于2014注會考試《審計》科目第七章風險評估的部分精彩答疑,供學員們參考復習,幫助大家進行查漏補缺。
【東奧注會學員提問】:
老師你好,能否分別舉兩個例子,說明穿行測試和重新執行的區別,謝謝!
【東奧會計在線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重新執行和穿行測試的含義與區別?
穿行測試屬于了解內部控制的程序,重新執行屬于控制測試程序。
1.穿行測試
穿行測試是指注冊會計師追蹤交易在財務報告信息系統中處理過程。
通過追蹤某筆或某幾筆[可見,筆數不多]交易在業務流程中如何生成、記錄、處理和報告,以及相關控制如何執行[可見,幾乎包括了全部環節],注冊會計師可以確定被審計單位的交易流程和相關控制是否與之前通過其他程序所獲得的了解一致[了解的“收官”程序],并確定相關控制是否得到執行。
穿行測試是強制性審計程序:如果不打算信賴控制,注冊會計師仍需要執行穿行測試以確認以前對業務流程及可能發生錯報環節了解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對于重要的業務流程,不管是人工控制還是自動化控制,注冊會計師都要對整個流程執行穿行測試,涵蓋交易從發生到記賬的整個過程。
在控制測試中偶爾也可能使用,特別是測試信息系統內部控制時。但總體而言,穿行測試屬于了解內部控制的程序。
2.重新執行
重新執行是指注冊會計師重新執行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該程序需要耗費較多的時間資源,僅在詢問、觀察、檢查三種程序均無法確定內部控制的執行效果時,注冊會計師才考慮在控制測試中執行的。
例如,銷售發票的復核。
注冊會計師可以詢問復核與開票人員是否職務分離,復核中發現的問題類型等;可以觀察復核人員的復核工作過程,可以抽取復核過的發票以檢查是否簽字、蓋章等。
但上述程序都不足以使注冊會計師評價或確定復核的效果:復核過的發票是否不含有錯誤,尤其金額的錯誤。
為了能形成有關復核效果的結論,注冊會計師可能會實施重新執行程序:將復核人員復核過的發票再重新復核一遍,以確定復核的效果。
重新執行屬于控制測試程序,很少在了解內部控制時使用。即使是控制測試,也不常使用。注冊會計師可能會認為實施重新執行不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則。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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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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