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審計》基礎考點:管理層要求不實施函證時的處理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審計》基礎考點:管理層要求不實施函證時的處理。
【內容導航】:
1.分析管理層要求不實施函證的原因
2.如果認為管理層的要求合理
3.如果認為管理層的要求不合理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三章審計證據第三節函證的內容。
【知識點】:管理層要求不實施函證時的處理
1.分析管理層要求不實施函證的原因
當被審計單位管理層要求對擬函證的某些賬戶余額或其他信息不實施函證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分析管理層要求不實施函證的原因,注冊會計師應當保持職業懷疑態度,并考慮(精準掌握) :
(1)管理層是否誠信;
(2)是否可能存在重大的舞弊或錯誤;
(3)替代審計程序能否提供與這些賬戶余額或其他信息相關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2.如果認為管理層的要求合理,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替代審計程序,以獲取與這些賬戶余額或其他信息相關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3.如果認為管理層的要求不合理,且被其阻撓而無法實施函證,注冊會計師應當視為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并考慮對審計報告可能產生的影響。
比如,請見教材P519/23.4。
【知識點拓展6】注冊會計師根據評估的財務報表重大錯報風險擬定對諸如應收賬款實施函證程序時,管理層可能由于種種原因要求注冊會計師不實施函證,此時,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思路是有一個嚴密步驟的。
首先,注冊會計師分析管理層提出不實施函證的原因,如果發現管理層不誠信(教材P249)或存在很高的舞弊風險,注冊會計師可能不是考慮接下來怎么查應收賬款,極端的情況下是終止審計業務;
第二,在審計能夠繼續的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必須設計和實施替代審計程序;
第三,如果替代審計程序無法實施,注冊會計師考慮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嚴重程度,出具保留意見甚至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 上一篇文章: 2014《審計》基礎考點:函證的內容
- 下一篇文章: 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