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審計》預習知識點:詢證函的設計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審計》預習知識點:詢證函的設計。
【內容導航】:
(一)總體要求
(二)影響函證可靠性的因素
(三)函證方式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七章審計證據第三節(jié)函證的內容。
【知識點】:詢證函的設計
(一)總體要求
1.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特定審計目標設計詢證函,即詢證函的設計應當服從于審計目標的需要。
2.在針對賬戶余額的存在認定獲取審計證據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在詢證函中列明相關信息,要求對方核對確認。
3.針對賬戶余額的完整性認定獲取審計證據時,注冊會計師則需要改變詢證函的內容設計或者采用其他審計程序。比如,請見教材P143/8.2第3段。
(二)影響函證可靠性的因素
1.函證的方式;
2.以往審計或類似業(yè)務的經驗;
3.擬函證信息的性質;
4.選擇被詢證者的適當性;
5.被詢證者易于回函的信息類型。
(三)函證方式
1.積極式函證方式
2.消極式函證方式
1.積極式函證方式
(1)基本要求
如果采用積極的函證方式,注冊會計師應當要求被詢證者在所有情況下必須回函,確認詢證函所列示信息是否正確,或填列詢證函要求的信息。
(2)積極式函證方式的分類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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