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審計》高頻考點:評價樣本結果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3《審計》高頻考點:評價樣本結果。本考點屬于《審計》第八章審計抽樣第三節審計抽樣在控制測試中的應用的內容。
【內容導航】:
1.確定樣本規模
2.選取樣本的方法
3.對樣本實施審計程序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重點掌握本考點。
【高頻考點】:評價樣本結果
注冊會計師根據以上公式的計算結果(4.18%﹤7%)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總體實際偏差率超過4.18%的風險為10%,即有90%的把握保證總體實際偏差率不超過4.18%;
(2)由于注冊會計師確定的可容忍偏差率為7%,因此可以得出結論,總體的實際偏差率超過可容忍偏差率的風險很小,總體可以接受;
(3)樣本結果證實了注冊會計師在風險評估程序時了解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結論恰當。即計劃審計工作時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水平(Y=K/X中的X)是適當的,無需擴大實質性程序范圍,無需修改審計計劃。
可容忍偏差率和計劃評估的控制有效性之間的關系:
計劃評估的控制有效性 |
可容忍偏差率(近似值,%) |
高 |
3-7 |
中 |
6-12 |
低 |
11-20 |
最低 |
不進行控制測試 |
2.如果注冊會計師測試55個樣本,發現2個偏差:
注冊會計師根據以上公式的計算結果(9.64%﹥7%)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總體實際偏差率超過9.64%的風險為10%;
(2)在可容忍偏差率7%的情況下,總體的實際偏差率超過可容忍偏差率的風險很大,總體不能接受;
(3)樣本結果(9.64%﹥7%)不支持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了解時對控制運行有效性的評估。即計劃審計工作時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水平(Y=K/X中的X)不是適當的,注冊會計師需要擴大原擬定的實質性程序范圍,修改審計計劃。
可容忍偏差率和計劃評估的控制有效性之間的關系:
計劃評估的控制有效性 |
可容忍偏差率(近似值,%) |
高 |
3-7 |
中 |
6-12 |
低 |
11-20 |
最低 |
不進行控制測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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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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