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審計》重要知識點:控制測試的時間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3《審計》重要知識點:控制測試的時間。
風險應對名片:風險應對是指在確定了決策的主體經營活動中存在的風險,并分析出風險概率及其風險影響程度的基礎上,根據風險性質和決策主體對風險的承受能力而制定的回避、承受、降低或者分擔風險等相應防范計劃。制定風險應對策略主要考慮四個方面的因素:可規避性、可轉移性、可緩解性、可接受性。
【內容導航】:
1.控制測試時間的含義
2.剩余期間補充測試應當考慮的因素
3.確定利用以前審計獲取的有關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應當考慮的因素
4.旨在減輕特別風險的控制測試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第十二章風險應對第三節控制測試的內容。
【重要知識點】:控制測試的時間
(一)控制測試時間的含義
控制測試的時間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
1.何時實施控制測試(以財務報表日為測試的時間點,在財務報表日前的測試屬于期中測試);
2.測試所針對的控制適用的時點或期間。
(二)剩余期間補充測試應當考慮的因素
1.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重要程度。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對財務報表的影響越大,注冊會計師需要獲取的剩余期間的補充證據越多;
2.在期中測試的特定控制,以及自期中測試后發生的重大變動;
3.在期中對有關控制運行有效性獲取審計證據的程度。如果注冊會計師在期中對有關控制運行有效性獲取的審計證據比較充分,可以考慮適當減少需要獲取的剩余期間的補充證據;
4.剩余期間的長度。剩余期間越長,注冊會計師需要獲取的剩余期間控制運行有效的補充證據越多;
5.在信賴控制的基礎上擬縮小實質性程序的范圍。注冊會計師對相關控制的信賴程度越高,需要獲取的剩余期間的補充證據越多;
6.控制環境。控制環境越薄弱,注冊會計師需要獲取的剩余期間的補充證據越多。
(三)確定利用以前審計獲取的有關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應當考慮的因素
注冊會計師在確定利用以前審計獲取的有關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是否適當,以及再次測試控制的時間間隔時,應當考慮的因素包括:
(1)內部控制其他要素的有效性;
(2)控制特征(人工控制還是自動化控制)產生的風險;
(3)信息技術一般控制的有效性;
(4)控制設計及其運行的有效性;
(5)由于環境發生變化而特定控制缺乏相應變化導致的風險;
(6)重大錯報的風險和對控制的信賴程度。
(四)旨在減輕特別風險的控制測試
1.對于旨在減輕特別風險的控制,不論該控制在本期是否發生變化,注冊會計師都不應依賴以前審計獲取的證據。
2.如果注冊會計師擬信賴針對特別風險的控制,那么所有關于該控制運行有效性的審計證據必須來自當年的控制測試,注冊會計師應當在每次審計中都測試這類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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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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