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審計》重要知識點: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時間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3《審計》重要知識點: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時間。
風險應對名片:風險應對是指在確定了決策的主體經營活動中存在的風險,并分析出風險概率及其風險影響程度的基礎上,根據風險性質和決策主體對風險的承受能力而制定的回避、承受、降低或者分擔風險等相應防范計劃。制定風險應對策略主要考慮四個方面的因素:可規避性、可轉移性、可緩解性、可接受性。
【內容導航】:
1.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時間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第十二章風險應對第二節針對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的進一步審計程序的內容。
【重要知識點】: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時間
程序分類 |
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時間 | |||
期中測試 |
期末測試 |
利用以前期間審計證據 | ||
比如:截止到 |
比如: |
比如:截止到 |
比如:利用審計2011年度財務報表獲取的審計證據 | |
控制測試 |
期中測試 |
剩余期間 |
針對期中證據以外的、剩余期間的補充證據需要考慮的因素(教材P262) |
利用以前審計證據以及再次測試間隔要求 (教材P263) |
不得利用以前審計獲取的審計證據(教材P264圖12-1) | ||||
實質性程序 |
考慮是否在期中實施實質性程序(教材P269) |
剩余期間 |
如何考慮將期中審計證據延伸到期末(教材P270) |
如何考慮以前審計獲取的審計證據(教材P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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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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