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審計》高頻考點:利害關系人的范圍界定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3《審計》高頻考點:利害關系人的范圍界定。本考點屬于《審計》第二章注冊會計師的責任第二節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的內容。
【內容導航】:
1.不實報告的界定
2.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行為過程中是否違反法律法規
3.審計業務報告是否存在“瑕疵”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熟悉本考點。屬于《司法解釋》第二條第一款。
【高頻考點】:利害關系人的范圍界定
利害關系人的含義:
因合理信賴或者使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不實報告,與被審計單位進行交易或者從事與被審計單位的股票、債券等有關的交易活動而遭受損失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認定為《注冊會計師法》規定的利害關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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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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