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審計》高頻考點:不實報告的定義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3《審計》高頻考點:不實報告的定義。本考點屬于《審計》第二章注冊會計師的責任第二節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的內容。
【內容導航】:
1.不實報告的界定
2.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行為過程中是否違反法律法規
3.審計業務報告是否存在“瑕疵”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程度:掌握本考點。本章第一個需要牢記的概念。
【高頻考點】:不實報告的定義
1.不實報告的界定
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法律法規、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依法擬定并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后施行的執業準則和規則以及誠信公允的原則,出具的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審計業務報告,應認定為不實報告。
2.在界定“不實報告”時,關鍵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行為過程中是否違反下列法律法規:
(1)法律法規,比如《注冊會計師法》;
(2)執業準則,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是一個完整的體系;
(3)誠信公允原則,具體內容與教材第三、四章有關。
3.在界定“不實報告”時,主要判斷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業務報告是否存在以下“瑕疵”:
(1)虛假記載;
(2)誤導性陳述;
(3)重大遺漏。
注會頻道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 上一篇文章: 2013《審計》第二章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考情分析
- 下一篇文章: 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