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企業城建稅計稅依據
精選回答
出口退稅企業城建稅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被查補的增值稅、消費稅+當月出口貨物免抵的增值稅
應納稅額=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適用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對從事工商經營,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納稅人與征稅范圍:
(一)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以下簡稱“兩稅”)的單位和個人,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
(二)征收范圍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范圍較廣,具體包括市區、縣城、建制鎮,以及稅法規定的其他地區。
對進口貨物或者境外單位和個人向境內銷售勞務、服務、無形資產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稅率: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的基本規定
城市維護建設稅采用地區差別比例稅率:
1.納稅人所在地為市區的,稅率為7%;
2.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
3.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二)“納稅人所在地”授權地方確定
按照城建稅法的規定,納稅人所在地,是指納稅人住所地或者與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相關的其他地點,具體地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更多相關知識點,可以點擊查看:
更多知識點分析、考試重難點解讀以及真題習題,可以關注東奧會計在線注會稅法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