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計稅方法是什么
精選回答
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計稅方法是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全年收入總額-成本、費用以及損失)×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經營所得,是指:
1.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伙企業的個人合伙人來源于境內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生產、經營的所得。
個體工商戶以業主為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人。
2.個人依法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所得。
3.個人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是指個人承包經營或承租經營以及轉包、轉租取得的所得。承包項目可分多種,如生產經營、采購、銷售、建筑安裝等各種承包。轉包包括全部轉包或部分轉包。
4.個人從事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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