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消費稅是多少
精選回答
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鉑金首飾消費稅是5%。
與金、銀和金基、銀基、鉆無關的其他首飾消費稅是10%。
關于金銀首飾計稅要注意的問題:
(1)零售環節;記住兩個比例(5%稅率、6%利潤率)。
(2)零售環節的征稅范圍(僅限于金、銀、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鉆石、鉆石飾品;鉑金首飾。具體包含金銀首飾帶料加工、翻新改制、以舊換新;不含修理清洗、鍍金包金)。
修理清洗首飾只繳納增值稅,不繳納消費稅。
(3)鍍金(銀)、包金(銀)首飾,以及鍍金(銀)、包金(銀)的鑲嵌首飾(簡稱非金銀首飾),仍在生產銷售環節征收消費稅。
(4)金銀首飾的計稅依據是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5)對既銷售金銀首飾,又銷售非金銀首飾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將兩類商品劃分清楚,分別核算銷售額。凡劃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別核算的,在生產環節銷售的,一律從高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在零售環節銷售的,一律按金銀首飾征收消費稅。金銀首飾與其他產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應按銷售額全額征收消費稅。
(6)金銀首飾連同包裝物銷售的,無論包裝是否單獨計價,也無論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金銀首飾的銷售額,計征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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