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不得扣除的項目_2019年cpa《稅法》答疑精華
有了夢想,就應該迅速有力地實施。坐在原地等待機遇,無異于盼天上掉餡餅。毫不猶豫盡快拿出行動,為夢想的實現創造條件,才是夢想成真的必經之路。2019年注會考試,希望大家都能夢想成真,早日拿下cpa證書。
【知識點】企業所得稅不得扣除的項目
【問題】母子公司和分立公司如何區別?我可以說A房企將一塊地分出去成立100%持股的b 公司,繼續經營,12個月內不出售股權,分立成A司和b公司,A存續,分立出一個b公司這不就符合特殊分立了嗎?是否就可免積稅?
【答疑】
母子公司是兩個相互獨立的主體,分別核算的,總分公司一般是統一核算的,考試的時候一般都會明確給出條件的。
如果A分立為A和B公司,A持有B公司100%股權,屬于特殊性重組,但是這里不是免征企業所得稅,而是雙方暫不確認所得或損失,在土地轉讓的時候還是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在土地移交給B的時候是不需要繳納增值稅的,您再理解一下。
人生只有創造才能前進;只有適應才能生存。小奧預祝考生順利通關注冊會計師考試!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稅法》教研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