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通知_2019年注會《稅法》答疑精華
智者創造機會,強者把握機會,弱者等待機會。下面是東奧小編整理的注冊會計師稅法答疑精華,考生快來一起看一看吧。
【例題】
根據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金融機構取得的下列利息收入中,應當繳納增值稅的有( )。
A.國家助學貸款的利息收入
B.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
C.罰息收入
D.票據貼現取得的利息收入
正確答案:CD
【知識點】“營改增通知”及有關部門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答案解析:選項AB:免征增值稅。
【問題】免增值稅是嗎?
【答疑】勤奮可愛的學員,你好:
金融同業往來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金融機構開展下列業務取得的利息收入,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以下簡稱《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二十三)項所稱的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主要是指:(一)同業存款;(二)同業借款;(三)同業代付;(四)買斷式買入返售金融商品;(五)持有金融債券;(六)同業存單。其中不包括同業間的貼現,具體您可以參考財稅〔2016〕70號文件。
想獲得更多的知識,那就得多觀察、多吃苦、多研究。東奧祝同學們順利通關注冊會計師考試。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稅法》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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